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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6章 出差的那些事儿

  七零年代白富美

在沈华浓放松愉悦身心的时候,红旗饭店的大厨吴三宝正在发脾气。


他忙了一天,刚换了工作服准备下班回家,无意中听到饭店的几个服务员说起他今天做的八宝鸭,其中一份客人只动了两筷子,尝了口外面的鸭肉和一口里面的八宝内陷,其余的动都没动,都请店里的服务员吃了,三个服务员跟客人蹭了顿肉吃。


像这种硬菜,就是在他们饭店也不是每天都有客人点的,今天一共也就卖出去了两份,吴三宝对这两只八宝鸭的去向都还有印象,这源于他的一个习惯,吴三宝这人是很爱较真的,也可以说是认真负责吧,但是又有点儿刻板自负,服务员送来顾客点的菜单之后,他都会习惯性询问几句——


诸如:“客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?有几位?”


然后给后厨人员做一番讲解评述,比方说:“这些菜分量肯定是不够的,我敢说我做的菜他们一定是吃得意犹未尽,得再加两道......”


或者是:“这样搭配不行,不合理,口感单一,不适合这个季节吃,应该这样那样,这个菜适合配一个汤......”


当然,他也就是评价评价罢了,倒不会当着客人的面真的去建议。


今天沈华浓一个人点了两道菜,一个是八宝鸭,另外点了份素菜。


吴三宝照例给她先前点的菜做了一番评价,搭配倒是不存在问题,就是对于一个人来说这个分量有点太多了,吴三宝当时还评价道,“看起来应该是个外地条件不差的,我们本帮菜的滋味外地人无法抗拒,我估计她能吃一半的八宝鸭,剩下的半只肯定也会打包,没人会浪费我们的八宝鸭......”


没想到,最后沈华浓只吃了两口,素菜也没有吃几口。


几个服务员一说,吴三宝马上就对上了号。


这个外地女同志这就是在打他的脸了!嫌弃他做的菜不够好是吗!


这将吴三宝给气得晚上从饭店顺了两根鸡腿的好心情都败光了。


实在是太气人了!他又跟几个服务员打听了一下沈华浓,服务员其实知道的也不多,多半都是他们在天上掉肉的好事下熏熏然的跟客人吹嘘沪市的好,能知道对方什么?他们甚至连沈华浓的名字都不清楚,只知道是姓沈,外地来学习考察的,考察什么的?不知道。


吴三宝一再追问,他们才互相补充将沈华浓的年龄、外形特征这些个给说了,其中有个服务员细心一些,提供了最重要的三刀——


一是,沈华浓的确是很嫌弃这只八宝鸭的,之后看都没有多看两眼。


二是,客人听他们说吴大厨最擅长做红烧肉,又加了道红烧肉,不过也没有多吃,并直言还是更喜欢吃传统的红烧肉。


这里得说一下,红旗饭店以前是个西餐厅,是这两年才改成的中餐馆,吴三宝以前牛排做得不错,听说他将煎牛排的一些技巧和酱料融合传统红烧肉做了改良,沈华浓一时感兴趣才点了一份。


三是,他们仨服务员给沈华浓夸店里的大厨如何了得,对方再也没有接过一句话,之后倒是很感兴趣的问起了东风饭店的大厨李忠义的那些事儿,李忠义就擅长做红烧菜。


这三刀直接将吴三宝给插得差点吐血了,心里把沈华浓给大骂了一通。他觉得这位故意来装逼以及恶心她的外地女,大概是来考察饭店的,她不是觉得李忠义比自己强吗?呵呵!记住她了!给我等着!


这倒不是沈华浓对伙食有多挑剔,挨过饿算着米粮下锅的人一般都没有这种矫情的毛病,更别说沈华浓连彭振华、方大庆做的菜都吃,吴三宝做的八宝鸭虽然皮破了外形不及格,又有点煮过度了,但也不是方大庆和彭振华可以比的。


只是正好,红旗饭店的这一顿是她今天吃的第五顿,是她点的第五只八宝鸭,在此之前她已经吃过晚饭了,上家店她点的八宝鸭虽然不满足要求,但是也不错,她多尝了几口,再说别人有道招牌菜做的特别好,她也吃了不少。


如果吴三宝水平高超那她可能还会再吃点,现在看到那只外形不及格的鸭子,她直接就不想吃了,再尝尝那道红烧肉,她也只能夸一句有创意,再没有别的了。


沈华浓在做菜的时候很会为客人考虑的,但是作为客人,她对厨师的要求就高多了,不过一般情况下,她会先去发掘对方的优点亮点,暗暗跟自己的比较,这也是多年形成的习惯。


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的样貌就像是个眼高于顶且骄纵的人,她当然不肯真的像外人断定的那样肤浅,因此反而更加谦逊和注意。再一个,小时候她就知道不能小瞧任何人。


当然,同样是厨师,沈华浓也是有傲气的,她会欣赏别人的好,但也从不觉得自己就比别人差,短板是有,但是她的优点不也很明显嘛!


在发现这位吴姓大厨不管在刀工运用,还是对火候的把控,甚至是调味料的使用都是半吊子之后,她已经不将对方跟自己放在同一平台比较了。


再听红旗饭店的服务员说的,吴大厨这个明明是缺点,却一直坚称这些是中西合璧是合理的“拿来主义”之后,她就已经没将对方当作是同行看了,她尊重所有努力的人,哪怕天分不足,只要努力总会有无限的可能。


但是吴三宝这种连缺点和不足都不正视、不想着改进只会自欺欺人的人,成就也止于此了,也就这几年还能欺负一下大家没吃过西餐,不改变这种做派,迟早是会被时代所抛弃的。


因为心里瞧不起,在桌上的表现难免有些轻忽,这就被人抓住了小辫子。


沈华浓就这么结了个仇人。


此时她并不知道这件事,当然,就是知道了也是不在意的。


自己没本事,还得要求别人都捧着?


凭什么呢?多大的脸呢!


她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,第二天精神饱满的去食品厂参加学习交流班去了。


她到的时候,安排好的学习班里已经到了十来人,一半都是前天一起赴宴的人,沈华浓出现的时候里面静了一瞬,不过很快就被两道洪亮的声音给打破了。


孟宪平和易迎春一看见沈华浓,就迎上来了,在大家的注视下,一前一后热情的跟沈华浓握了手。


孟宪平是个北方汉子,为人豪爽,嗓门也高,一嗓子几乎让全班都听见了:“我就说这次肯定会碰见沈妹子,你要不来,大家就都没有这个资格来了。”


易迎春来自鄂省隔壁的湘省,从外形来说,她十分符合大家对现今女强人的所有定义,模板似的,长得不算好看,但是瞧着就是个精明干练人,个子高,身体强壮,行走如风,说话大方泼辣,很有气势。


“我也料到了,妹子是前天到的?早知道我该早一天来的,上回跟你聊过之后,回去我就改了配方,确实比之前的好吃多了!这次我还准备了不少问题,回头下了学,我去找你。”


孟、易二人都是两个月前到竟市去取经做代食品的干部,沈华浓正好跟他俩打过交道,是认识的。


班里有两个热情的熟人,也是件高兴的事,沈华浓就跟他俩坐在一块儿了。


【小剧场】


昭昭:爸爸,你想做什么我都可以帮你做。


霍庭:天热,爸爸也想吃冰棍。


昭昭:这个不行,医生说你不能吃。爸爸,我出去吃完了再进来,你别馋。


霍庭:......说好的什么都帮我做呢?我就知道女人都是说一套做一套!跟年龄大小无关!


╭(╯^╰)╮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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