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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施政灵活的霍去病

  汉乡

阿琅曾经说过,把一个财源连根拔起是最愚蠢的事情,这叫杀鸡取卵!


当然,取的少了,这些人会发展起来,取的多了,这些人会没有了活路,会跑,会造反。


只有恰好取走可以为他们发展提供帮助的那些财力,才是合适的,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。”


“抢劫还有学问这一说?”


“阿琅说过,学问最质朴的地方在于它无处不在!”


赵破奴想了好一阵子才恍然大悟道:“你们的意思是说,这些人投靠我大汉,还能活下去,见到了匈奴人,根本没活路是吧?”


霍去病笑道:“这才是长治久安之道!”


赵破奴搓搓手道:“河湾处还有一个更大的部族,现在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,我还听说,他们部族不仅仅以游牧为生,他们还在河湾处种地。


是一个很肥的部族。”


霍去病长吸一口气道:“好吧,以这个部族为最后目标,半农半牧的部族最容易成长起来,干完这件事,我们回去,回程的时间不能再拖了。”


这些稀古怪的道理,霍去病是从云琅那里听来的,不过呢,这样的论调一般都非常的零散。


云琅有时候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说一两句,有时候师兄弟们一起泡澡的时候来两句。


更多的时候是在云琅对着草原发感慨的时候听来的。


很怪,霍去病对云琅说的这些话一点都不怀疑,或者说,云琅从小留给他的印象是一个不说错话的人。


人都是有惰性的,在找到一个靠谱的伙伴之后,他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去苦苦的学习,或者思考那些难以找到答案的事情。


这在社会分工属于优化资源。


当然,大汉时代,兄弟情义还是非常淳朴的,很多至死不渝的友情是发生在这个时代,而且概率远远至死不渝的爱情要高得多。,


毕竟大汉的好女子一般都是强悍的,甚至强悍到了凌驾于男人之。


羌人明显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民族,霍去病没有去思量那个拼死作战的老妪。


或者她是单纯的想要去死,年长的妇人对部族来说是一个负担,也是这几年部族的物产丰富,如果遇到灾年,她们是第一个被遗弃的对象。


让一个地位最卑下的老妪当族长,对这个部族的影响是深远的。


一个绝望的人,蓦然间获得了最大的权力,天知道会在部族引起怎样的波澜。


霍去病要的是这种波澜,如果可能,他准备将草原的部族首领全部换成老妪。


对于老妪来说,让自己的子孙活下去才是最大的幸福。


至于那些有理想,有远大志向的羌人,霍去病认为应该全部杀掉,或者贩卖到远处成为奴隶,不能给这样的人任何机会,一旦这样的人成长起来了,对大汉没什么好处。


河套之地……堪称天府之国。


桀骜不驯的大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,丰沛的河水终于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,滋润着这里的土地,让这诺大的河套之地变成了水草肥美之地。


骑都尉的斥候在草原来回奔驰,马蹄所到之处,惊起无数的禽鸟,乌泱泱的飞天空,有的直冲云霄,有的笨拙的在草尖扑腾。


一些隐藏在草丛的小兽,也在绿草间分开一道涟漪,迅速的向远处狂奔。


站在土包的野狼在引吭高歌,向这支踏进他们领地的人类发出一声声的警告。


还没有走到赵破奴所说的大部族,看到了热情好客的部族首领。


他们准备好了肥美的羔羊,已经香醇的马奶酒招待远来的客人。


笑语盈盈的憨厚脸庞,妖娆多姿的羌族美女,无不显露着羌人族长的好客之心。


只是在远处,霍去病还看到了汹涌的骑兵群,这些骑兵与霍去病见到的由牧奴组成的骑兵完全不同,他们有些人已经披了铁甲,手里的武器也不再是简陋的弯刀与狼牙箭,而是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铁质武器。


一刻,族长满口答应了五千头牛,两万只羊,两万张羊皮,三十万斤粮草的进贡数量。


下一刻,族长的头颅已经凌空飞起,激起的血雾落进了银质的酒碗。


“敢在大汉天使面前称兵者死!”


霍去病的怒吼,彻底的激发了骑都尉的血气。


赵破奴哈哈大笑,率先杀进了羌族人拿来壮胆的骑兵队伍,李敢,谢宁也不甘落后。


将军既然发出这样的将令,那预示着此战不封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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